实训室安全责任承诺书
为切实保障本人的人身、财产安全,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,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、科研、生活秩序,特制订本承诺书:
一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《毕节同心农工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》、《毕节同心农工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实训室安全管理办法》、《毕节同心农工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实训室应急预案》等各项管理规定。
二、牢固树立“安全第一”的思想,掌握基本的安全技能和防护措施,提高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,切实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。
三、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实训室,不得携带无关人员或与实训无关物品进入实训室,不得穿短裤、无袖衬衫、裙子、高跟鞋、拖鞋等进入实训室,长发(过衣领)必须绑扎。
四、实训室内不得使用明火设备,实训中若需使用危险化学品、放射性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时,必须经实训指导老师和实训室负责人允许,并在监督指导下使用。
五、实训期间,学生对自身及所使用的实训室安全负责。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实训方案进行,实训中,必须随时观察仪器设备的运行状况,如发现实训仪器设备有损坏、异常等情况,应立即切断电、水、气并报告实训指导老师和实训室负责人处理。
六、实训过程中不得随意挪动实训室仪器设备,实训产生的一切废弃物必须放在指定的废弃物容器内,不得倒入水槽,不得将实训室物品带出实训室。
七、实训结束后,必须按操作规程关闭仪器设备,整理好实训仪器设备及实训材料,填写好《实训室运行记录本》,关闭门、窗、水、电、气等阀门,经实训指导老师和实训室负责人员检查无误后,方可离开实训室。
本人已认真阅读以上条款并同意履行。如有违反上述规定,发生安全事故,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,我愿承担相应责任。
承 诺 人: 学 校:
班 级: 学 号:
联系电话:
年 月 日
注:本承诺书由所在单位存档备查。